【黄火】长忆喧嚷,谁人哑默

朱臾:

有一天,也许是三十八岁也许是三十五岁,谁知道呢,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结婚了。

妻子应该是什么样的?年轻,漂亮,高挑,偶尔不羁,站在我旁边,仿佛一只鸽子飞离我。

少年的爱恋如黎明的星辰冷漠而闪耀,我在经过许多人之后,于一个梦醒时分像翻阅一本老照片到了底,在漫长的回望追溯中想起自己最初的爱恋来。

我的初恋,是一只红色的橙子。

是的,它有甜味。

在很多时候,人们总是盼望结束。希望排队赶紧到自己,希望最后一根雪糕刚好轮到自己,希望最后的考试铃声马上响起。可结束是另一种开始,有时它来得早,有时它来得晚。但它总会来。在某个你将要遗忘又舍不得遗忘的关口还是将它捡回来,你尝一口,尝出了最初的那一点甜味,最长的那一段酸味。但它还是橙子。

要怎么形容他?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肯定不会嫁给我的第一个令我感到欢喜的男孩。

我和火神相遇时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那个时候,二十岁可以叫少年,十五六岁也可以叫少年,反正都不用对自己朝三暮四的任性负责任,趁着年轻恣意妄为,做着凌驾于年龄之上的无法无天的事情。

十七岁的冬天很冷,我记得。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火神的嘴唇,在海常宽敞明亮的卫生间里像一张海报那样让我去打量它的真实性和揣测它可能拥有的召唤力。我吻了他,我的一颗心跳得很厉害。十七岁的我,不知道我将会老去,会变得狡猾、世故、冷漠、无动于衷、泪流满面。所以我吻得小心翼翼,吻得仿佛再不可得。火神站在我的面前,他和我一样高。也许,他比我高一点。但没关系,他低下头来将就我了,这说明什么?他喜欢我。

我为我们彼此感到欣慰,我们的初恋不是一场单恋。

太过完满顺遂的开始,一般不会有一个好结局。上天予你好颜色,不会再给你长季节。就像月亮满了就开始漏,缘分也是一样。

我们交往了。我在海常,他在诚凛。我们经常在星期六的下午,像一对快乐的仓鼠猫在他家。他的手艺非常非常的好,在丰盛的晚餐之后,我会吻他,做一些快乐的事情。我们经常感到渴,所以需要对方的嘴唇。这很好,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在很多同龄人开始有女朋友之后,我有一个秘密的可接吻的人。他的头颅看上去是黑红的,仿佛有尘埃的星辰,他的嘴唇也是红的,是星辰上的一朵玫瑰。我吻他的时候,嘴唇上就长满了刺,那些刺柔嫩又鲜甜,痒痒的,让我总是忍不住去抚摸。

火神是诚凛的王牌。他打球时,全心全意,一心一意。我必须要喊很多声,他才听得见我的呼喊。小火神,小火神……他回过头来看我,球一下子就被人抢走了。他真笨啊。我笑他。其实现在想来,我根本就不是笑他笨,我只是喜欢捉弄他,只是看到他为我转过头来就忍不住开心。我于他来说,是如此的重要。

他打完练习赛之后,我说我们一起去吃冰淇淋吧,街的最尽头开了一家新店,情侣可以打对折。最后一句我是悄悄说的。我悄悄说,像一只蜘蛛爬向一个寂静碧绿的窗台。火神看看身后的队友,点点头。黑子跑过来,平静无波的脸上有某种不言而喻的警告,那是一个不轻不重的暗示,我们心知肚明,但火神不知道。黑子十分的聪明,他以前是我的队友,他不怎么说话,但只要他的动作有所偏颇,我便知道他在想什么。譬如说他现在轻轻唤了一声二号,我就知道他要让二号扑到我的怀里来。那样我今天就不能吻小火神了。二号果然追着我跑,但小火神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卷火腿片,二号立即踮着脚滴溜溜跑过去。我笑着在校服底下捏了捏他的手指。他转过头来看我,似有所思。

火神并不是一个好猜测的人。他经常让人感到好奇。

为什么会有三十个汉堡的胃容量?

为什么会怕那么可爱又无害的狗?

为什么能那么轻而易举地原谅黑子,明明他只是利用你来打败帝光?

为什么要与我谈恋爱?

其实我都知道答案,所以不说也没关系。七月的天空又高又远,像火神的背影忽明忽暗。我的手指在火神的肩背上划过,吃完冰淇淋的嘴唇太冷,我需要温暖。我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我将火神的脸掰过来,在他的家门口吻他。吻是一盏灯,不是让人想要燃烧,便让人想要熄灭。火神是灯里的一只飞蛾,我隔着玻璃灯罩看他,在他的眼里看见自己的模样。原来,我也是一盏火焰。那到底是谁扑向谁?

我为什么会喜欢火神?这个问题不是火神提出来的。对于他来说,喜欢便是喜欢,没有为什么。就想他想成为日本最好的篮球手,没有理由,最好的就是要被他摘取的。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他的兄长冰室辰也。他来海常找我,出众的容貌引得我的一众粉丝频频回望。我洗澡的时候特意拖延了很久,在镜子上画出一个又一个鬼脸。鬼脸上的眉毛都是开叉的,我笑着将它们抹去,非常容易,反正它们最后都是要消失在时间里的,还不如我亲手将它们打碎。

爱情除了遇见和多看一眼,还需要其他条件吗?我坐在冰室的对面,冰室的额发覆下来,这给人感觉他是有阴影的。冰室的沉默一如他的阴影,深而长,默默地凝视着我,我感觉自己正被某座深渊谋划。你不必这样看着我,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看着冰室的眼睛,我不畏惧任何人,我只怕自己的心得不到他想要的。我的心是一个果篮,它要装着什么,倒出什么,迎来什么,失去什么,那都是它的自由。我问冰室,你喜欢你弟弟吗?冰室的手指瘦而硬,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像是要召唤出什么来。他说,你的外面很漂亮。我当然知道他在骂我,可我并不觉得生气。漂亮是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一部分,有什么不好接受的。正如厌世亦是我的一部分,很重要的一部分。火神他是这个世界里的一部分,努力,强大,纯粹,热烈。他如此热爱这个世界,以至于我决定离开他时没有丝毫犹豫。

我说,火神,冬天我便就离开了。

火神抬头看我一眼,他大概以为我在跟他开玩笑的。

可我的眼泪流进了他做的饭菜里了。

我真是最喜欢小火神了。我如是说。火神没有怪我。他走进浴室里,耽搁的有一小会儿,而后给我拿了一张湿毛巾,不是我的那一块。他不小心搞错了。

三年,我和火神的爱恋从开始到结束。我曾在玫瑰色的黎明醒来,像一个患得患失的梦游人,我敲打他的唇齿,一路吻他到黎明。我曾在瓦黛色的黄昏,撑着一把伞,站在他的学校门口等他,等他直到深夜。雨水打湿我的裤脚,又沉又重。爱情是如此沉重,我要怎么迈得动脚步。我要跑,我要飞,当然就不能被拖住。

我想好了,我要去做飞行员。未来,我会有很多很多的情人,你不会喜欢的。

我也很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一样。

我小时候有一次从很高的榕树上摔下来,差点死掉,我离开你,就像从那棵树上摔下来一样。但是我必须离开,我不可能活在树上,我是生活在地面上的人。即使会骨折,心脏会受到震荡,我还是要离开。

火神,日后也许我还会爱上什么人,也许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第一个伤害的人,我把全部的东西都给你。在我们都还喜欢对方的时候,你知道的,外面的世界很广阔,我又任性又吝啬,再不会有人像你一样包容我,我会试着做一个成熟的人。

火神,我喜欢你。

我靠近火神的唇,火神将我抱住。火神他会原谅我,他不会怪罪别人。我对他的喜欢是真心的,哭泣也是真心的。我抱他的时候,他发出一阵痛楚难耐的呻吟。生命无需言语,声音会暴露一切。颤抖的,温热的,隐忍的,包容的,它们降临在你的皮肤上,骚动你的心,让你突然觉出不舍与残忍来。我那时从未想过别离的代价,所以不曾有恐惧和忌惮。但我也没有后悔过。

我和火神高中时一直都在打篮球,虽说是各校的王牌,但几乎很少打球。我其实对篮球的热爱并没有他那么深,一开始喜欢,所以就去了。后来没有那么喜欢了,但还能打,所以也就一直在。我对火神说,不要相信我的热爱,它很不靠谱,就像电视上的天气预报。火神一边看着天气预报一边点头。他第二天还是会按照播报员说的那样戴上两把雨伞,虽然天空晴光万里。傍晚霞色如染,我拿着雨伞说你看我没骗你吧。

我们在一起的三年平凡又琐碎,并没有多么烂漫的时候,回想一起看过的烟火,一百次的牵手,一千回的接吻,印象最深的是他站在窗前孑然一身白衣如雪的样子。那时,我意识到,他本不属于任何人。我在他身边,我离开他,他不会变,每个人是每个人自己的,他属于他的未来,不可能是别人的。意识到这里,我既难过,又开心。在第二天,我特意跑到花鸟市场,买了两只金鱼送给了火神。它们本来又瘦又小,火神将它们养得肥肥大大的,看上去就很笨拙了。我给它们喂鱼饲料时,它们急不可耐,一想到它们终将要死去,我就原谅了它们的贪婪。

毕业前,我离开了东京。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火神。我说再见,对着空空如也的站台。我去往辽阔世界,那个世界干燥蔚蓝,是我无数情人的栖息地,也终将埋葬他们。

在离开他的第一年,我没有想起他。我没有带有关他的任何东西。黄濑凉太,本身就是他的。

第二年,我有了一个情人。她的嘴唇丰润,吻起来湿润又柔软,像掉在我怀里的一朵云。我们的身体有一次愉快的交流。那只有那一次。

第三年,我开始崭露头角。我的情人越来越多。他们明明各有面貌,偏又长着一样的眼睛,嘴唇,五指张开像抓娃娃机的那个机械爪。我心想,我可不是一个娃娃。我在无数张面孔和小腹上颠沛流离,醉生梦死又放不开手。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年年如此。时间里都是人,人多就忙一点,人少就长情一点。身边的人来了,人又走。我不需要谁停下,也不会去挽留谁。我又不做痴情种。

在第七年时,我看见了火神的巨幅广告。就靠在我的旁边。我骗了他,我做了模特。他一直忠实于自己的本心,现在在NBA效力,听说他还没有女朋友。关于他的消息有很多,我如果想要了解,连他喜欢的内衣颜色我都知道,但我只关心他是否还是一个人。知道他过得风生水起,独身一人,我便由衷感到开心。我一直以来都非常恶劣,但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人要真实,要没心没肺,世界不是殿堂,是无数角落,为什么要让自己变得光明寡味?

有一年,我去看他比赛。我的女友问我,订了机票要去看谁?是我永远的情人。我说。她想揶揄我,又怕我不高兴。我坐在角落里,那也是我的一部分,它也许等待我已久。我坐上去,戴着帽子和墨镜。我看见他的脸,很遥远。我想,这就够了,遥远,看得见,听得着,这便是我们的爱恋,将要横跨我们的一生。他刚刚完成一个暴扣,场上的欢呼已引不起他的振奋,但他还是不要命地打球。我的眼睛变得柔软潮湿,他这么拼命,我竟然不知道该送什么给他。最后,我送了他一束白丁香,放在更衣室里十号球衣旁边。

再后来,我们就没有见过面了。我不常想起他。人们不要总是想起自己所爱,那样容易幸福,更容易痛苦。

我一路走到如今,人生并无多少缺憾。不缺爱,也爱过很多人,我终究也算活得随心所欲。我想我还是老了,我想着结婚,想着步入坟墓。但我不能把火神带入坟墓。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合宿时去找火神。在那之前,我想去捉一只蟋蟀给他。我经过了很长一条路,那条路又窄又长,铺满夜色和萤火。我走得非常的急,我不怕有鬼,也不怕禽鸟的鸣叫,我只是感到开心。我像个影子,像枚胚胎,像粒灰,要去我心上人的屋子里,喜出望外的梦里,相会无期的来日回忆里。

我要捉住一个声音,我不说,但它会说:我爱你呀!

END

 

评论
热度(16)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Another story | Powered by LOFTER